澳大利亚装饰英雄本·罗伯茨-史密斯(Ben Roberts-Smith)发起的引人注目的诽谤审判的核心是两个关键问题。2018年,《时代报》、《悉尼先驱晨报》和《堪培拉时报》在报道中指控他在阿富汗犯下谋杀等罪行,是否损害了他的声誉?报纸是否能成功辩护其报道属实?今天,悉尼联邦法院法官安东尼·贝桑科(Anthony Besanko)裁定,报纸确实能够证实关于在阿富汗杀害无武装阿富汗男囚的关键指控“实质真实”。或许仍有上诉可能,但对一个备受关注的人而言,这是一次高调失败。损失将是巨大的。虽然人们说澳大利亚的诽谤法有利于原告,但这个案例表明即使原告在澳大利亚有时也会败诉。这个案例还展示了使用诽谤法来修复声誉受到的任何伤害是多么困难。一旦案件开始,你就无法控制法庭上会说些什么。
这个案件的重点是罗伯茨-史密斯称报纸对他提出了几个诽谤性含义(在诽谤法中被称为“揭示”)。其中包括他在2006年至2012年间在阿富汗杀害无武装阿富汗男囚,并命令下属士兵执行其他人。罗伯茨-史密斯否认有错,但报纸辩称他们的报道是真实的。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证明通过他们的报道传达的(即使是无意的)含义是真实的。贝桑科在今天的一个摘要判决中表示,报纸能够证实案件中一些最严重的揭示实质真相。对于其他揭示,贝桑科发现报纸能够证实“背景真相”。实质真相意味着所说的话基本上是真实的。诽谤法不要求严格、完全或绝对的准确性。细节上的小错误或不重要的错误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出版者是否证实他们所发表的内容在实质上是真实的?背景真相是一种后备辩护。法院必须权衡已被证明为真实的事实与尚未被证明为真实的事实。如果关于原告的真实陈述比尚未被证实的陈述更糟糕,那么原告的声誉就不会受到尚未被证实的陈述的整体损害,出版者就有完全的辩护权。换句话说,贝桑科发现大部分揭示是真实的。而考虑到那些没有被证明为真实的揭示,剩下的未被证明为真实的揭示并没有损害罗伯茨-史密斯的声誉。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澳大利亚的诽谤法。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听取了几项爆炸性指控,包括称有数据在USB存储设备中被放入午餐盒并埋在后院,以及罗伯茨-史密斯据称在酒店房间里殴打一名女性。虽然罗伯茨-史密斯表示他没有埋藏USB存储设备或对战争罪行调查隐瞒信息,并否认他殴打女性。但这个备受关注的案件每天都产生如此惊人的证词,展示了使用诽谤法修复声誉受到认为的损害是多么危险。诽谤法旨在更正人们对原告的看法。但诽谤法是否真正有效地实现了其改变人们对原告看法的目的是值得怀疑的。问题在于法律是一种非常僵硬的工具。很难让人们改变对你的看法。所有诉讼都存在风险,诽谤审判甚至更加危险。你永远无法控制法庭上可能发生的事情,正如这个诉讼如此清楚地展示的那样。罗伯茨-史密斯提起诉讼是为了保护其声誉,但在这个过程中,法庭上说了一系列不利的事情。而无论在法庭上说了什么都受到绝对特权的保护;你不能因在法庭上准确、公正报道的内容提起诽谤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