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大学悉尼商学院工作与组织研究副教授克里斯·赖特
最新发布的世界幸福指数报告显示,澳大利亚排名第12位。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表现,但澳大利亚在该指数中一直排在北欧国家之下,北欧国家一直稳居榜首。
为了让澳大利亚成为更好的居住地,改善人们的工作生活质量至关重要。这需要对我们的劳动关系体系进行改革,因为它在管理工作安排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在政治和文化上存在差异,但北欧国家为澳大利亚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北欧国家更有效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实现更好的工作与生活平衡、更公平的工资分配、更小的性别不平等以及比澳大利亚更优越的宏观经济成果。
尽管澳大利亚自豪地宣称自己是自由经济,但政府在劳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要比北欧国家更介入主义。尽管北欧国家有着社会民主的历史,但政府尊重雇主、工人及其代表(雇主协会和工会)的自主权,只要他们能确保企业竞争力和公平工资与工作条件。
北欧国家政府的有限作用并不意味着工人缺乏保护。相反,多雇主集体谈判与工人委员会使工人有机会与雇主平等对话。这些机制赋予工人发声的权利,并使他们有能力识别有利于业务的工作实践。这需要认识到管理权不总能带来最佳结果。
北欧雇主团体和工会之间的关系有时被描述为“冲突伙伴关系”。这指的是工人希望提高工资和条件的愿望与雇主试图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的目标之间的紧张关系。但与澳大利亚对抗性的劳动关系传统不同,北欧国家的合作方式包括相互尊重不同利益合法性。

这种相互认可帮助雇主团体和工会联合开发既有利于雇主又公平于工人的安排。企业可以轻松招聘和解雇,从而帮助他们不断创新并保持国际竞争力。同时,工人也有广泛的保护,确保受变化影响的人能获得机会,而不会受到损害。
北欧国家的合作方式并不是天真的。工人和雇主有权发起罢工和封锁。但与其把冲突描述为负面,不如将其视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机制。
最少政府干预、强有力的代表和相互尊重是北欧模式的特点。这些被普遍认为是实现共同繁荣的高道路的关键。澳大利亚可以从中汲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呢?
基于信任和沟通的良好工作关系对于高质量的工作生活至关重要。要实现这一目标,工人和雇主需要获得赋权,以便能够平等地参与。这需要消除目前在澳大利亚存在的集体代表法律障碍。
从北欧的例子可以看出,澳大利亚雇主、工人及其代表需要认识到,不必总是寻求政府,而是要共同解决问题。这些国家的成功表明,澳大利亚政府应该扮演协助而非指导性角色,鼓励雇主和工人提出他们自己的共同解决方案。这要求工作各方要实事求是而非意识形态化,更愿意妥协以达成能够产生双方受益的共识。
澳大利亚的就业、技能和社会政策还需要更好地协调,以帮助雇主应对商业环境的变化,支持工人的职业转换和工作之外的生活。
澳大利亚是一个很好的生活国家,但北欧国家显示了我们如何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工作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