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对待东帝汶不是施以慈善,而是为了正义。一位澳大利亚退休情报人员的拘留和堪培拉一名律师办公室的突袭应该引起我们对在与东帝汶谈判中的公平性的质疑。Bernard Collaery,“世界新闻与报事人”的撰稿人克林顿·费尔南德斯写道。
观点:昨天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ASIO突袭了坎培拉一位名叫伯纳德·科勒尔的律师办公室和住所,以及一名前澳大利亚情报人员的住所并不难理解。科勒尔曾是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的前总检察长,目前为东帝汶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东帝汶曾指控澳大利亚在2004年的关于帝汶海条约的双边谈判中窃听过东帝汶内阁房间,违反了国际法。澳大利亚和东帝汶之间的仲裁过程即将在海牙开始。
突袭旨在查扣据信包含安全事务情报的文件。澳大利亚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可能是正确的,否认他授权了突袭以阻碍仲裁;更可能的目的是观察是否会透露执行间谍活动的澳大利亚间谍的身份。预防措施可以提前采取。
指控中一个极具破坏性的方面是:如果澳大利亚援助计划实际上被用作间谍行动的掩护,那么它无情地危害了成百上千名澳大利亚人的安全。这些优秀的年轻人和不那么年轻的人是出国与那些不幸的人们合作的善意个人。如果AusAID计划的确被这种方式滥用,他们就有可能被怀疑有更险恶的意图。
澳大利亚为何要如此费力地达成帝汶海条约?签署于2002年,取代了1989年由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前外交部长加雷斯·埃文斯和阿里·阿拉塔斯在当时占领的东帝汶的海洋资源上空中痛饮香槟时签署的臭名昭著的帝汶海条约。
东帝汶从印尼的占领中脱离,使得帝汶海条约失效。其领导人明确表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非法条约并且想要遵守国际法。这样一个解决方案将导致一个永久的澳大利亚和东帝汶之间的海洋边界,东帝汶将能够利用其海洋边界内的能源资源来养活其人口和发展经济,这些资源被24年的印尼占领摧残了。

然而,当时的澳大利亚外交部长亚历山大·唐纳采取了对东帝汶政府的强硬手段。2002年3月,就在东帝汶独立成国仅两个月前,澳大利亚单方面退出了国际法院和海洋法庭对于海洋边界的管辖权。这一举措基于国际法院章程的选择条款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1)条,并反映了其对其自身法律立场的薄弱评估。
目前的帝汶海某些海域安排协议(CMATS)于2006年签署,阻止了东帝汶确定自己的海洋边界的权利 - 这是其根据国际法应有的。它也未解决了炼油、液化和加工石油和天然气的“下游”收入问题。
东帝汶理所当然地希望将天然气输送到海岸上进行液化。此外,大日出油气田的政府收入被澳大利亚和东帝汶平均分享,即使该油气田距离东帝汶只有一半。如果国际法运用,那么根据帝汶海中线上的东帝汶一侧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东帝汶将有权享有100%。这包括最关键的资源,即大部分位于间隙层侧边界之外的大日出油气田。
除了间谍指控的戏剧性外,决策者应该考虑这样一个命题:与东帝汶公平相处不是施以慈善,而是出于正义 - 他们应有权获得自己的资源。这样的结果也符合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因为我们将在自己的海洋边界上得到一个有足够资源和平发展的友好国家,而不是一个贫穷、怨恨地看着它的财富被其富裕、搞间谍活动的邻国偷走的国家。
克林顿·费尔南德斯博士是新南威尔士大学堪培拉校区国际政治研究项目的副教授。本观点文章首发于《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