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的权力伴随着武器
皇家委员会的塑造不仅取决于主持人,也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权力。澳大利亚贸易工会调查的主管是一位杰出的律师,独立性强,乔治·威廉斯写道。
观点:托尼·阿博特动用了联邦政府的最大武器来调查国家工会的治理和财务事务。通过将调查从司法调查提升为皇家委员会,他激活了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进行调查的最强大的权力。
政府调查通常是基于人们和机构自愿提供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人们不能被强迫透露信息。
皇家委员会是不同的。1902年的《皇家委员法案》赋予了比法院甚至更强烈的强制权力。
皇家委员会可以强迫人们提供证词或出示文件或其他物品。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可以发布逮捕令,他们可能会被监禁长达六个月。
当人们出庭时,如果这样会暴露他们违法的事实,他们通常可以避免回答问题。这反映了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当涉及到皇家委员会时,这种保护被取消。人们不能拒绝回答问题或出示文件,如果这可能使他们受到刑事责任或处罚。委员会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不能将其作为证据用于随后的审讯。
在皇家委员会面前出现的人可能会通过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证据来保护自己。法律视这样做为重罪,如果这样做,他们将面临长达五年的监禁。同样,任何隐瞒或销毁可能被委员会寻找的文件的人可能被监禁长达两年。
委员会也可以自发地搜寻证据。它可以寻求获取搜查令,允许警察进入并搜查任何与询问相关的文件或物品的场所。
皇家委员会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它们非常昂贵,而且它们的权力是非同寻常的。毫不奇怪,它们经常受到批评,因为它们允许信息被从证人那里获得的方式超越了正常的法律权利。许多皇家委员会被称为“现代的星庭”,类似于都铎王朝时期强大且神秘的机构。

和古代的星庭一样,皇家委员会搁置了公正或公平审判的概念。相反,他们优先获取信息,而不是都是个人的声誉或自由。
因此,皇家委员会往往只被提起关于公众最迫切的关切,即司法体系已经被证明不足以解决的问题。好的例子是针对原住民在监管中死亡的调查和机构应对儿童性虐待的调查。工会和工业问题也曾是几个委员会的调查对象,比如建筑和施工行业的调查以及联合船舶油漆工与码头工人工会的调查。
与任何调查一样,皇家委员会不仅仅是受到他们所拥有的权力,而是由被指派来运行它们的人所塑造。委员通常是一位资深律师,比如退休法官,因为这样的人可能会在应用可用的特殊权力时向社会灌输信心。
前法官迪森·海登的选择确实符合这种模式。他是一位杰出的律师,具有独立力强。作为高等法院法官,他创下了历史上最高的反对率之一。他的演讲和判决经常反映出他在法律发展方面的保守倾向。
海登可能有着传统的思维方式,但他确实很有主见。没有人能合理地提出他会做出其他行为的建议。
有了这些品质和背景,海登为委员会带来了立即的可信度。这是政府所希望的。正如许多人很快就会发现的那样,海登在使用他手头的权力上也不会吝啬。他毫无疑问会竭尽所能回答政府就调查问题提出的参考范围内的问题。
乔治·威廉斯是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教授。
这篇意见文章首次发表在《悉尼先驱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