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巨型项目往往是良好城市规划的对立面。它们对当地水系造成负面影响,剥夺当地社区与水相关的人权,并且它们的资助者和赞助商对其影响负有很少的责任。
这是阿德莱德大学建筑与建筑环境学院的Scott Hawken博士的发现,他领导了一项关于城市巨型项目对东南亚水资源公义的影响的审查。
“城市巨型项目对环境过程有严重影响,”Hawken博士说道。“它们对水文系统有重大影响,在开发的所有阶段会影响水资源安全和人权。
这项研究集中于越南的Phu My Hung项目、缅甸的Amarapura项目和柬埔寨的Boeung Kak湖,并且是Hawken博士与联合国最近呼吁全球对城市巨型项目更大责任的结果。
城市巨型项目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是东南亚的主要发展模式。在东南亚有3%到14%的GDP被投资于这类发展中,全球占8%。它们包括城市再生方案、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工业走廊、城市集群、新城、创新区、科技园和体育基础设施。

“我们着眼的项目是东南亚大多数主要城市的典型,它们通常位于沿海地区或主要河流附近,这暴露了居住在那里的人们于洪水和侵蚀等极端天气事件,” Hawken博士说。
“在这些项目的每个阶段,都需要更系统的可持续性方法,尤其是在评估它们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时。社区需要更多参与,资助者和赞助商需要对影响负更多责任。
巨型项目通常被公开定位为城市的经济受益者,政府和开发商将其描述为向城市区域带来财富和新科技的项目。
考虑到这种发展模式的显著性,当这些项目未能兑现承诺时,信息和救济很少是不可接受的,”Hawken博士说。
“这些项目很少解决现有的城市问题,因此需要新的方法更好地与社区和其与自然水系的社会生态关系相互促进。考虑到它们的建设地点,这些项目还会使城市面临未来气候相关的灾难,如海平面上升和洪水。
“我们的发现和建议对全球处于半水生、三角洲环境和敏感水源集水区的城市都具有相关性。
“开发商需要为这类项目负责,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